金色方向—河北省石家庄本地工程咨询技术团队。主营社稳评估、水土保持、环评、用地预审、征地组卷、临时占地、复垦方案、节能报告、复垦验收,承接河北风电光伏储能、市政建筑项目前期报告编制,报告合规可评审备案,咨询电话:0311-8677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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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 水土保持方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营商环境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为便于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监督管理,现就我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区域范围明确如下:

      一、我省的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范围,包括太行山山区丘陵区(高程100米以上)、燕山山区丘陵区(高程50米以上)、坝上高原风沙区。

      二、省级水土保持规划中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即平原水土流失易发区),包括风蚀易发区、水蚀易发区和人为集中扰动区。

      (一)风蚀易发区范围涉及68个县(市、区)的314个乡(镇、街道办);

      (二)水蚀易发区范围涉及139条河道、13个蓄滞洪区和8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区;

      (三)人为集中扰动区范围为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及以上开发区(园区、集聚区)、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城镇建设区(不包括建成区),以及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区。

      三、市、县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

      在上述区域内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在上述区域内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应当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本文件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的指导意见》(冀水保〔2020〕6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的通知》(冀水保〔2023〕1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河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表.doc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5月12日

      金色方向可承接河北省各地市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技术服务,郑重承诺:所有工程咨询报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如因我公司报告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审批不通过,可全额退费!

      咨询电话:186-311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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